提交提名并不保证入选。最终结果将经独立程序客观确定。
请填写贵所推荐或律师自荐的“律界俊杰”的相关信息。
被提名为“律界俊杰”的候选人需满足:出生日期晚于1989年1月1日(含)且截至2019年10月9日在律所从事法律实务的经验不少于3年。
提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18:00(北京时间)。
下列表格内容仅供参考。根据个人情况,不同内容的表格也可接受。欢迎提供更多信息。
填表人基本信息
填表人姓名 |
所在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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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级别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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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电话 |
提名律师基本信息
律师姓名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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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如是硕士及以上,需同时列举本科院校) |
从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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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事务所 |
工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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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级别 |
执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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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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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及获得年份 |
主要业绩
请列举候选人的主要成就(包括候选人曾获得的相关重大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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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列举候选人参与过的最重大交易或案件 |
推荐与评价
请提供三位客户的联系方式(姓名、职位、所在企业、邮箱及电话)供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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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领导或同事对候选人有何评价(如有可能请提供一位领导或同事作为推荐人) |
其他信息
请列示候选人此前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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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哲学(如座右铭、择业原因、工作动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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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规划及职业理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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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名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