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 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 共同举办了“民法典立法对体育法业务的影响”线上研讨会。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次会议期间进入最后的审议阶段, 这部历经六十六年磨砺, 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鲜明反映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法典, 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切期待。对我国体育界而言, 随着我国体育强国建设的不断深入, 涉及体育领域的法律关系日渐增加, 民法典同样象征着一个新阶段的到来。《民法典》草案各分编内容对时下热点问题的明确和完善, 对体育行业的发展、体育法治建设的完善以及体育法业务的开展都带来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了更为客观、理性、全面、准确地学习《民法典》草案精神, 引导体育行业对未来的业务开展工作取得切实的认识, 推动我国体育法学研究紧跟法治环境发展, 适应优化我国体育治理能力和产业建设的整体需要, 京沪两地法律法学组织联合发起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吴炜律师协调主持, 邀请到潍坊学院法学院私法教研室主任朱文英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院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丁绍宽教授, 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法与体育规则研究所所长韩勇教授,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赵毅教授, 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体育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郑建军律师、卫新律师等诸多业界专家, 围绕《民法典》草案对体育行业的意义展开深入交流。
由于疫情原因, 研讨会仅在线上开放了三百个参会名额, 但在诸多政府部门专家、赛事机构领导、体育产业高层、体育法律师及各界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下, 讨论室内人气高涨、互动热烈、观点纷呈, 得到了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网等权威媒体的积极报道。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刘岩先生也在会上致辞祝贺研讨会的举行, 彰显了体育行业对《民法典》草案的高度关注。
研讨会首先由朱文英教授、赵毅教授围绕《民法典》草案对体育赛事、体育商事活动的影响展开体系化的探讨。随后依次由丁绍宽教授、韩勇教授、郑建军副主任、卫新副主任, 结合各自研究和实务领域的丰富经验, 聚焦《民法典》草案中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编”、“人格权编”等重要调整, 同与会嘉宾展开互动交流, 探析体育赛事、体育商业、群众体育生活等各细分领域中可能产生的进步与革新。与会专家普遍表示, 在体育强国深入建设、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稳步筹办、全民健身全面铺开的背景下, 《民法典》在草案中体现出法律对体育行业的时代关怀, 对整个行业个人与集体关系的调整都将产生长远的作用。作为调解民商事关系的私法基础, 《民法典》将有助于优化体育产业规则, 指引未来的行业进步方向, 使各界对国内体育法治体系的完善有了更大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