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炜律师受聘担任中国体育旗舰企业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08月24日

2020年6月18日,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完成召开, 会上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炜律师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担任集团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兼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与公司董事会诸多体育产业先驱合力推动公司业务协同发展。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 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和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等共同发起组建的中国体育产业规模最大的股份制企业, 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控股的唯一一家上市公司。作为中国体育产业旗舰企业, 自成立以来秉承“以人为本、适应市场” 的企业文化, 践行“专注体育产业, 引领健康生活”的企业理念, 坚持体育化、资本化、国际化的发展路线, 为国内体育产业规模化、长效化探索与发展创造繁荣。

 

吴炜律师作为中国体育法律领域的开拓者, 在2012年协助上海市体育局和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建立了第一个瑞士总部外的听证中心——上海听证中心。于2014年索契冬奥会担任国际体育仲裁院临时仲裁庭仲裁员, 是现任唯一拥有奥运仲裁资历的国际体育仲裁院中国籍仲裁员。执业28年来, 吴律师于2017年参与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 执笔“体育争议解决与仲裁”章节, 协助《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国务院送审稿的修订工作, 还曾受多家国内体育协会、赛事组织等机构邀请, 推动中国体育的制度改革。他服务于中国顶级职业电竞联盟, 协助组建了亚洲电子体育协会, 并常年担任国内多家顶级体育俱乐部的法律顾问, 代理、裁决中国CBA联赛、中国篮协、中国足协、亚足联、国际足联、国际篮球仲裁庭、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各类案件逾百起。未来, 吴炜律师将结合体育法律与商业领域中的丰富经验, 为实现公司建成“体育产业资源的整合者、规则的制定者和产业平台的搭建者”的发展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