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推荐榜15强:汽车与新能源上榜律师专访|达晓律师事务所林蔚
2021年07月05日

 

 
 
个人简介
 
 
 

林蔚  达晓律师事务所  主任,管理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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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1381199 8250

邮箱:linwei@DareSure.com

 

林蔚律师为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管理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反垄断与竞争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其办理了一系列具有高度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并获得了各大权威法律评级机构的认可。

 

在汽车与新能源领域,林蔚律师凭借高度专业的能力和笃实诚信的精神为国际领先的新能源企业、中国新能源头部企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及互联网出行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竞争法、名誉权侵权、数据合规等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

 

专访内容
 

Q1据您观察,现如今的汽车与新能源行业有着怎样的特征与发展趋势?哪些相关的法律服务是这类企业客户所需求的?

 

林蔚律师:

因为我本科的教育背景是电气工程,2002年在校期间便参与过当时技术条件下电动车的一些实验研究,加上我也是一名资深的汽车和电子产品爱好者,在三年前就购买了还处于PPT阶段的蔚来汽车。所以我对汽车/新能源行业有着较为长期的观察和思考。
 
我认为汽车行业正面临迭代和发展机会,以新能源化为代表,其产值和规模甚至要高于2010年以来的移动互联网的浪潮。新能源车不仅是动力的革命,是“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还有“三智”(智能网关、智能座舱和自动驾驶)的创新与应用。汽车工业原本就是产业链最长,产值最大,最能代表一个国家工业实力的行业,随着新能源智能汽车的出现,其涉及到的硬件、软件、数据各要素全部汇集在一起,规模前所未有。可以说新能源智能汽车就是一个超级智能终端,此前在芯片、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上的所有应用和场景都会在这里交汇。是一个至少持续20年,每年数万亿(仅中国)的朝阳赛道。更重要的是它还密切地与我国的能源革命、内需刺激、产业升级和科技攻关等等政策高度贴合。
 
从商业模式上看,新能源智能汽车行业也将打破传统汽车4S模式,打破依赖极高零整比的售后暴利市场,售后市场更多地将在服务收费、软件订阅、数字消费、硬件升级方面展开创新与竞争。
 
相应地,这个行业涉及到的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也是历史上任何一个行业无法比拟的,可以说会涉及到所有的部门法。其中最重要的几个法律服务的板块是:投融资、知识产权、竞争法、数据合规、能源基建、企业与用户关系、公共关系与传播。前面五项业务大家好理解,可能会有人好奇后面两项业务。事实上,当新能源智能汽车变成一个科技产品和互联网产品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国内外造车新势力迅速崛起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前几个月的一些互联网新闻时,我们发现用户成为了短时间内既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关键因素,这也是其区别于传统汽车行业的重要特点,同时媒体和自媒体在此间亦起到相当重要作用。因此该两个部分的法律服务是这个行业区别于传统汽车行业尤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会非常被委托人所看重。
 

Q2:近年来,您在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以及TMT等业务领域成绩颇丰。可否通过一些经典案例详细为我们介绍一下。

 

林蔚律师:

篇幅所限,我举最近一年内的四个案例介绍一下,这四个案子分别属于:(1)上下游的关系处理,(2)遏制竞争对手,(3)应对媒体/自媒体挑战,(4)遏制巨头侵权
 
(1)   在处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方面:我们代理扬子江药业起诉合肥医工医药、合肥恩瑞特的垄断纠纷案。该案是医药领域民事诉讼反垄断第一案,该案涉及反垄断、药品专利和我国药品市场准入制度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并且无在先司法案例。2020年3月,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支持了达晓代理的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被告构成无正当理由的限定交易,以不合理高价销售涉案原料药,和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认定相关合同无效,并判决近七千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系国内反垄断诉讼案件取得的最高判赔额)。该判决在业内引起巨大的轰动,目前该案二审正在最高院审理中。
 
(2)   在遏制竞争对手方面:我们代理了新浪微博起诉国内娱乐社交垂直龙头“超级星饭团”的运营者云智联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案件。该案件涉及的用户数据保护问题是互联网厂商高度重视的热点问题。达晓作为新浪微博的代理人,将数据权益作为企业的合法商业利益,并从获取非公开数据的不正当性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开数据等方面,结合多种角度讨论给企业造成的损害,以此论证超级星饭团获取并使用他人数据的行为系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赔偿微博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开支228,554元。本案明确了微博依托微博用户资源取得盈利的商业模式,明确了“数据权益”的概念及其内涵、外延,对于确认社交软件运营主体的平台权益有积极意义。
 
(3)   在应对媒体和自媒体的挑战方面:我们代理了长城汽车诉知名汽车自媒体平台“大飙车”诋毁商誉案。我们敏感地抓住对方存在销售汽车周边产品的经营行为,并详细论证了其不同于一般的媒体测评公司,应当构成竞争者关系,故在诉讼策略上没有采用常见的名誉权侵权之诉,而是以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起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并于2020年1月判决长城汽车胜诉,并获得了一百万元判赔及维权合理支出五万余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0月判决驳回一审被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这是目前企业起诉自媒体侵权的最高判决额。
 
(4)   在遏制巨头侵权方面:我们代理阿里文娱(以优酷网络为原告),对百度网盘传播著名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本所代理的优酷胜诉,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百度网盘应采取事前预防侵权措施,引起全行业的侧目,同时法院判决还超过著作权法的法定赔偿上限,给予单部电视剧100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维持原判。该案入选了全国十大最有研究价值的IP案例,北京高院年度十佳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

 

Q3:您很年轻便作为创始合伙人成立了达晓律师事务所。身为律所的管理者,您一直秉持着什么样的发展战略?未来,对您个人、团队乃至律所层面有着怎样的规划?

 

林蔚律师:

我们不做规模所,也不做偏居一隅或一个领域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我们对自己的定位是:具有全国重点区域网络的处理复杂事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我们将在东南西北中(京津、上海、大湾区、长沙、成都)设立五大分支机构。
 
我们关注和服务的行业是:互联网、通讯、医药、新能源。
 
我们专注在知识产权、竞争、合规和公共关系处理四个领域为客户特别关心的六个方面的疑难问题提供专业服务,主要是:
(1)   客户与竞争对手的关系
(2)   客户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3)   客户与监管的关系
(4)   客户与上下游的关系
(5)   客户与媒体的关系
(6)   客户与用户的关系
 
我们对法律服务成果的质量和效果也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1)   法律业务上精深专业
(2)   读懂吃透委托人的技术
(3)   贴合委托人的商业需求
(4)   为委托人实现正面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