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律师事务所 苏忻和 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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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忻和律师的执业领域为商事诉讼与仲裁。苏律师经常代表境内外公司、金融机构、基金在最高院、北京高院、上海高院等各级法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境内外仲裁机构处理大型复杂的商事争议。案件类型包括并购及投融资争议、证券交易争议、商业合同争议等。苏律师加入通商律师事务所前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担任仲裁案件管理人与《上海国际仲裁评论》杂志编辑。
Q1:您所在的争议解决团队在行业内享有盛誉,您可以介绍一下您所在团队是如何处理重大复杂的商业争议案件的吗?您认为您所在团队多年来一直保持领先的原因是什么?
苏忻和律师:
无论复杂的案件,还是简单的案件,每一个团队成员都会被要求按照一个标准模式去处理。
第一步,厘清法律关系。厘清法律关系说起来很简单,但就一个复杂的争议而言,由于往往会同时涉及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等多个领域的若干问题,甚至有时还会涉及行政与刑事的问题,因此,完整、准确地厘清法律关系并不容易,需要律师一方面了解涉争交易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对法律关系具有很高的敏感度,同时具备在法律上抽丝剥茧的能力。
第二步,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以实现客户诉求为出发点进行请求权检索,找到全部可能实现客户诉求的法律路径。
第三步,对每条法律路径上可能的争议焦点进行预测,并根据证据情况、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等对可能的争议焦点进行分析。
第四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法律路径的选择,即在全部可供选择的法律路径中选择一个最优的法律路径。
第五步,根据确定好的法律路径制定具体方案并执行。
我理解我们团队的优势就在于从团队里的前辈二十多年前执业开始至今,团队里的每个成员长期坚持按照这个模式去处理案件。每处理一个案件,都是对专业化的思维方式的一次强化,同时也是对整个团队知识图谱的一次完善与扩充。并且,我想也正是因为团队里的前辈的专业能力早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所以客户总是会选择把复杂疑难、尚未形成一致司法实践观点的纠纷交给团队去处理,而在每处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案件中都能够让整个团队的知识图谱与思维方式得到显著的增强,长此以往,就形成了一个正循环,能够在专业能力上长期保持领先。
Q2:您提到了您所在团队经常处理复杂疑难的案件,您可以介绍几个给你留下深刻印象的案件吗?
苏忻和律师:
2018年团队代表某投资机构在北京高院向某大型央企和一家A股上市公司提起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关于第三人侵害债权。我简单说一下这个案件的背景情况,我们的客户购买了某公司发行的银行间债券,但该公司到期未能兑付并进入了破产程序。在我们的客户购买该公司发行的债券后至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该公司和其母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的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定增、资产置换等系列交易,系列交易的结果是该公司的母公司直接控股了上市公司,并且该公司将其优质资产全部换入了上市公司,留下该公司背负巨额债务进入了破产程序。客户找到我们后,我们按照我们的标准模式对该案件进行梳理后,排除了债权人撤销权、法人人格否认等法律路径,建议客户在北京高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以避开破产法院的管辖和难以获胜的争议焦点。该案件一审尚未结束,但从立案后该案件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后续破产法院与地方政府的态度,还是后续监管层对恶意逃废债问题提出的关注,都反复验证了果断选择通过侵权责任路径进行救济的正确性。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团队在我加入之前就开始处理的一起案件,团队在2012年时代表某投资基金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一起涉及对赌条款的案件。我第一次了解到这个案件是在2014年,那时我刚刚毕业来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工作,我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第一个研究工作就是关于对赌条款的问题,当时学术界、实务界对于几类典型对赌条款性质、效力的理解还存在很大争论。我在研究时看到了现在团队同事发表的几篇文章,文章从团队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涉对赌条款案件展开,谈及了关于对赌条款的诸多问题,文章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与对后续涉对赌条款案件裁判标准的判断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影响。在加入团队后,和处理该案件的同事聊起来后才知道团队为办理那起案件在方方面面付出了多少努力。在该案件成功后,团队又处理了若干涉及对赌条款的案件,到了我加入团队后,仍然有若干涉及对赌条款的案件,其中也有部分案件较为复杂与棘手,例如对赌约定(VAM)与Earn-out约定结合的案件、在无法获得审计报告情况下主张业绩补偿的案件等,但得益于早已积累下来的知识图谱,团队始终能够游刃有余地解决一个个困难。
Q3:您在团队中主要处理哪些类型的案件?作为青年律师,您在团队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苏忻和律师:
我主要处理和投融资有关的诉讼和仲裁,包括一级市场私募投资引发的争议,二级市场定增、退出以及证券交易引发的争议,公司控制权的争议等等,同时也处理一些公司经营中遇到的复杂纠纷。这些争议其实就是近几年来新增案件的主要类型。这些争议普遍要求律师对投资机构的运营模式、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以及估值、会计等问题有准确地理解,以便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客户的诉求,帮助客户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作为青年律师,在团队里要扮演好承上启下的角色。在法律路径选择的问题上要请前辈给予帮助,借助团队的知识图谱来制定一个完备的解决方案。在解决方案的执行上,要请更年轻的律师与自己一起通力合作完成每一阶段的各个具体工作。
Q4:我们了解到,您在从事律师之前,还曾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任职,这段工作经历对您之后从事律师工作有着怎样的影响?
苏忻和律师:
对于我来说,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工作是一段非常宝贵的经历,在以仲裁案件管理人的角度观察了若干案件之后,我慢慢体会到,律师在仲裁程序包括诉讼程序中的工作实质是说服裁判者接受自己的观点。这个道理说起来简单,但在实践中始终贯彻执行却并不容易。例如,律师有时候会迷失在对相对方主张的竭力否认中,而忘记了讲好一个完整的故事是说服别人的前提。再如,律师有时候会急于表达自己掌握的深刻见解,而忽略了裁判者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方式。在成为律师之后,我始终提醒自己在进入诉讼与仲裁程序后要做一个不卑不亢的讲述者,在组织证据、发表意见时要先换位思考,对裁判者的学术背景、主要观点、裁判风格做好充分研究,站在他们的角度去审视案件,去分析要想让他们认同我的观点需要向他们提供什么样的东西以及如何恰到好处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