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超律师团队代理引能仕诉青岛皇家矫马、淄博兰炼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023年07月11日

1)基本案情和审理过程

 

引能仕调查发现,青岛皇家矫马公司、淄博兰炼公司等涉嫌存在大量针对其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在相关侵权产品、公司官网、产品手册、展会、广告宣传及销售合同、提货单等上使用侵权标识;未经许可在生产销售的侵权产品上使用与引能仕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高度近似的包装、装潢;注册并使用包含引能仕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号青岛皇家矫马润滑油有限公司;其注册并使用的域名主体部分与引能仕注册商标高度近似;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基于此,引能仕委托冯超律师团队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青岛皇家矫马、淄博兰炼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共同赔偿引能仕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44万余元。

 

引能仕调查发现被告使用侵权域名www.jiaoma.com.cn进行侵权商品销售。冯超律师团队确认信息后分析发现侵权人注册该侵权域名,并通过该侵权域名链接的网站进行侵权产品销售并从事虚假宣传。为防止侵权域名在诉讼期间被擅自转移,冯超律师团队代理客户向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证据保全申请。2018年11月,行为保全申请获得批准,侵权域名被冻结。

 

引能仕调查发现被告有可能参加2018年11月份上海BAUMA展会并参加展出。冯超律师团队确认信息后周密分析并建议向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为保全申请。2018年11月,行为保全申请获得批准。石景山区法院裁定判令被告不得使用侵权商标矯馬、JOMO;禁止使用侵权商号青島皇家矯馬潤滑油有限公司、日本矯馬潤滑油集団有限公司等侵权商号并禁止使用侵权包装装潢。

 

2)裁判结果

 

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青岛皇家矫马公司、淄博兰炼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引能仕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41万余元。青岛皇家矫马公司、淄博兰炼公司对判决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典型意义

 

本案系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首例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案件,获得了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首例临时禁令,在诉讼程序较长的情况下,以最快速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还针对侵权域名成功进行证据保全,以避免域名在诉讼中转让给第三方。而且本案判决最终赔偿300万元人民币,系当时商标法的最高金额,以及阻止侵权的合理费用近50万元。本案的处理结果对于规范企业命名、域名注册、商标标识使用行为及平等有效地切实维护涉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竞争秩序等均具有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