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涛
汇仲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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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涛律师系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国际商法硕士。张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保险等商事交易领域的诉讼业务,能够精准识别、预判案件中的法律风险,制定高效、可行的诉讼策略。张律师重视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协作,能够紧贴客户需求推动案件进程。
张律师曾主办或深度参与多起疑难复杂的商事纠纷,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代理案件,累计为客户挽回或避免损失高达数十亿元。
专 访 内 容
张律师:
从业近六年来,我主办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我曾代理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实际施工人等多类主体,案件争议涵盖合同效力、合同解除、法律关系认定、工程造价、工期与质量索赔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关键问题。通过不同类型案件的实务锤炼,我逐步建立起对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问题的体系化理解。
在这些案件中,有一起案件我认为具有代表性。
该案系某建筑工程公司、某置业公司与某自然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不仅涉及常见的造价、工期、质量争议,还因真假公章导致双方就已付款项主张差异巨大。更具挑战的是,实际施工人中途加入诉讼,并联手某置业公司,以“明知挂靠”主张二者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施工合同关系,进而否定客户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收款权。
在前述复杂局面下,证据还因保管不善、人员离职等原因收集困难。为此,我们采用逐个部门走访、工程现场勘察、调取城建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施工情况,厘清结算依据、工程延误原因、质量问题成因。在付款争议方面,我们逐笔拍摄对方提交的付款凭证原件,就其中所盖公章逐一特写比对,并总结出肉眼判断印章真伪的规律。在收款权方面,我们围绕施工管理、资金投入、付款流向、机械设备采购等要点提交证据,证明客户对案涉工程存在实际投入并积极承担下游债务,促使法院从实体正义出发进行裁判,认为工程款应当由客户先行收取。
最终,在我们的代理下,客户不仅成功保住收款权利,在工程款数额方面也完全实现预期目标。
张律师:
概括而言,争议解决律师在案件中通常面临两个层面的挑战:一是策略设计,二是执行推进。
所谓策略,指的是实现客户诉求的具体路径,比如起诉方案、答辩思路、证据选择等,而策略的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案件的最终走向。由于我们日常接触的案件往往事实复杂、法律关系交错,策略设计通常就是我们面对案件的第一难点。
正因策略的重要性,我们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都会在吸收全部材料的基础上,向客户发送问题与补充材料清单,对案件事实提出各类假设,一方面帮助客户扩宽证据收集思路,另一方面也便于我们充分了解全貌,构建清晰的案件认知。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与证据基础上,我们的团队会结合办案经验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并与客户进行充分讨论,分析利弊,共同确定最终策略。对于部分极度疑难的案件,我们还可提请业务委员会进行集体研判,确保策略的专业高度与可操作性。
在案件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后,我们会依照既定策略和办案流程执行。但客观而言,案件办理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何确保策略落地是我们通常所面临的第二重难点。对此,我们始终秉持一条核心原则:为客户拼尽全力、不留遗憾。
例如:在多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由于项目建设时间久远、人员更替频繁,证据收集面临极大挑战。为确保最终诉讼效果,团队往往采用不计成本的驻场方式开展资料梳理工作。曾有一起标的额超过10亿元的案件,我们连续驻场三个月,最终为客户构建起有力的证据体系。
张律师:
实习之初,我的工作内容相对基础,主要是根据高年级律师的安排完成法律检索、撰写文书初稿、绘制可视化图表等工作。在合伙人和带教律师的指导下,我逐渐适应了办案节奏,能够较好地协同推进案件。
但在适应的同时,我也产生了疑问:这种被动完成任务的状态,是否就是我所期望的律师工作?我更希望能真正主导案件、把握节奏、独立面对客户和法官。带着疑问,我与主管合伙人进行了一次深入沟通。合伙人给予了我高度信任,在一些案件中有意识地“放手”,让我尝试“独立”。有一起案件印象深刻,是在执业第二年,我独自前往贵州处理一起标的额较大的建设工程纠纷。该案工程专业层面的争议点较多,所以证据收集需与客户的造价人员、土建负责人、安装负责人等多方对接,大多时候需要迅速给出结论。这段经历极大地锻炼了我的案件统筹能力,也让我开始具备独立判断的底气。自那以后,我逐步开始主导手中案件的推进,包括:策略制定、证据组织、开庭等各环节,真正成为案件管理者。
后来,我又思考:仅能推进案件还远远不够,如何做才能够被客户真正信赖?因此,我开始有意识地观察合伙人与客户的沟通,包括:语气、内容、逻辑等。我注意到:合伙人一般能够在交谈中预测风险并提前协助管理;另一方面,有问题出现时合伙人能快速响应,并在交流中给出坚定、准确的解决方案。因此,我开始秉持着为客户解决问题的思路开展沟通,不再仅仅提示风险,而是更在乎提示风险后的解决方案。慢慢地,我发现有些客户不再去联系合伙人,也有些客户会直接就新案向我咨询。在这些时刻,我觉得自己在律师道路上又有所成长。
其实,回望六年,每一次成长其实都是源于“不满足于现状”的驱动力,律师应当坚持对“更好自己”的持续追求。目前,我仍处在律师职业生涯的前半程,未来还需不断突破、持续精进。
张律师:
我认为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当培养换位至裁判者思考的意识。我们提供法律服务的对象不仅有客户,还包括案件的裁判者——即法官、仲裁员。帮助二者更高效地审理案件不仅有利于实现快速推进案件的目标,也有利于我们和裁判者沟通渠道的畅通。例如:在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我注意到《鉴定意见书》中的各项意见混乱,法官逐项提取并进行审理存在困难。于是,我以中立视角将鉴定意见按照双方观点梳理为表格,呈现双方无争议项目和争议项目,并在庭前向法官说明可按此表格中的争议项逐项审理。法官对此非常认可,当天的庭审也因此而焦点集中、进展迅速。庭后,法官还就多项问题电话询问我方意见,我们也有机会将观点再次输出。可见,从裁判者需求的角度设计案件推进方案,常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应当注重整体输出能力。客户有意委托律师时,往往只掌握碎片化的事实,缺乏对争议解决路径的清晰认知。对此,我们应从律师角度发问,引导客户输出关键内容,并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从程序、实体角度为客户输出一份逻辑清晰、目标明确、可操作的争议解决方案。这种从“被动答疑”到“主动策划”的转变,是青年律师迈向成熟的重要一步。如果律师始终停留在回应层面,往往很难在有限的接触中赢得客户的真正信任与后续委托。
再次,应当进行跨专业学习。以建设工程领域为例,案件往往涉及鉴定规则、造价规则、技术规范等大量非法律要素,律师要能与工程师、测量师、设计院等多方技术人员展开深度沟通,理解其专业逻辑、识别关键数据,进而将其准确转化为法律意见、诉讼策略。这类能力的形成,一方面来源于实践中的经验积累,另一方面更有赖于我们的主动拓展。